因为小区车位新规今年也刚刚出台。除了有些车位是属于开发商自己的用地以外,其他大部分的车位用地都是属于业主集体或者是国家人防所有,所以有大部分的车位只能出租,不能够出售。那么有些车位是属于开发商自己的建设用地,那么这一块是可以对外出售和出租的,但是也有产权年限。
另外还有一些地面上的公共停车位,那这些车位的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,所以这些车位不能出售,也不能出租。而车位有的时候签的是使用权,那么说明你的车位很可能是国家人防所有,你只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。
如果您在购买车位的时候,对方给您签署的协议当中是以使用权为主,那就说明您要买的这个车位是以有效车位或者人防车位为主,而且现在以人防车位就是这样出售的,因为本身就是谁开发谁有益嘛,所以您如果想买那就只能是使用权。
不过你也不用有任何的疑虑,虽然是使用权同样也可以转让,比如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就可以起到相应的作用。
这个就得看实际情况了,你比如说有些小区里面的车位本身就是人防车位,那这种类型的车位是不可以对外出售,可能对外出租,所以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面自然是只有使用权的。
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小区里面的车位是属于产权车位,但是小区里面的物业公司不想出售这一部分车位,只想对外出租。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以后,我们首先要做的还是找到物业公司了解清楚情况才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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